首页 地产资讯 赣州房地产 网络经纪人 地产沙龙 赣州二手房 赣州楼盘 楼市地图
建材市场 装修天地 置业投资 家居资讯 住宅风水 家装图库 律师维权 在线评估
 
热点文章
黄金广告
黄金广告位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赣州搜房网 发布时间:2008-6-20 15:49:51  
      因自建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建设自住用房, 若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房地产权人, 则夫妻双方均可两次提取各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扣除一百元后的余额。第一次支取在报建批复有效期内(以报建批复通知书开出时间为准),凭(1)报建批复通知书;(2)支取人身份证;(3)房地产所在地土地使用证, 如支取人不是房地产产权人, 还需提供结婚证, 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支取审批手续。第二次支取在房屋所有权证发出半年以内(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日期为准),凭(1)房屋所有权证;(2)支取人身份证, 如支取人不是房地产产权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支取审批手续。
      因分期付款购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分期付款购房的, 在累计交纳房款五成以后,凭(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2)付款收据(需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3)支取人身份证, 如支取人非房屋产权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在最近一张付款收据开出半年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支取审批手续。
 ·上一篇文章: 如何做好家庭装修的白蚁预防
 ·下一篇文章: 五龙·桂园二期盛大开盘


版权所有:赣州搜房 2007 0797s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07005621号  搜房客服1 搜房客服2  
|赣州搜房网|赣州二手房|赣州房产|赣州房地产|赣州楼盘|赣州房源|赣州地产|赣州房屋中介|赣州房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