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凯企业集团共同发起的“中国房地产业诚信建设金”年度大会——“责任推动企业公民,诚信建设和谐地产——中国3.15论坛”, 2008年3月9日下午2时在北京饭店举行。会议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律界权威、富有社会责任意识并积极实践诚信地产建设的行业带头人、消费者代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诚信地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表各自见解。
论坛结束后,记者就北京楼市现状和房地产的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多年来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等,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民法专家何山。
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小产权房有希望合法化
在谈及如何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时候,何山想到了小产权房。他认为,小产权房一定要规范化,但并不是所以的小产权房都能够合法化。首先要看是否关乎社会的公共利益,如果仅仅是为了盈利为目的而占用耕地和农民宅基地的小产权房很难有合法化的一天。他举例说,在北京昌平有开发商用木头建了几十栋别墅,几十万元一套,成本很高但是由于没有产权所以价格很便宜,大概合3000多元/平米,正好符合了中等收入人群的购房水平。并且由于这些木制别墅没有建筑垃圾等优势,政府也给予了很多相应的支持。像这样的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小产权甚至是无产权房就很有可能会有合法化的一天。
房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对于日前有关“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的言论,何山认为房价始终是要涨的,但与“钉子户”关系并不大。房价上涨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人多地少,所以一般老百姓买不起高档房是必然的趋势。当然,这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可以通过廉租房、限价房和经适房来解决。所以说商品房的涨价是由市场发展决定的,并不需要加以干涉,而保障性住房才是真正需要政府去调整控制的。两者属于房地产发展的两个层面,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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