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转载案例:住了多年的二手房名下竟有他人的户口--律师维权-赣州搜房网
  首页 | 地产焦点 | 赣州房地产 | 地产沙龙| 赣州楼盘| 楼市地图| 赣州二手房| 中介网店| 建材市场 | 装修天地 | 品牌家居| 家装图库| 置业投资| 住宅风水| 律师维权 | 在线评估
所属区域   房源类型
赣州搜房网-房源发布
 房屋类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律师维权>>转载案例:住了多年的二手房名下竟有他人的户口
  热点文章
 ·经济适用房的存废关键在于市场
 ·2009年楼市房价支撑点在那里
 ·赣州“金钻购物广场”元旦盛装开业
 ·赣州“中都·章江豪园”三期元旦交房
 ·赣州积极筹措城建资金驱动城市建设
 ·12月28日赣州粮食城举行开工庆典
 ·欠税企业欠税最高达七千多万元
 ·上海楼市新八条部分内容明正式实行
 ·房款交一年半,房子至现在都没影
 ·国务院:做好扩大内需用地保障管理
  热点楼盘
外滩一号
悠客公寓
花样年华
金鹏·怡和园
  黄金广告
转载案例:住了多年的二手房名下竟有他人的户口
赣州搜房网 发布时间:2007-6-20 16:46:32 来源:$source


  居住多年的房屋,其名下居然还有他人的户口,等到买卖二手房时才发现,但为时已晚。10日,城厢工商所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房屋转让引发的合同纠纷。最终,房屋产权人谭某为自己的“马虎”埋单7000元。

  事情还得从3月份说起。房屋产权人谭某与徐某通过中介公司达成房屋转让协议,转让谭某在城区高桥小区的二手房一套。合同约定:出让方必须保证房屋无户口或在8月30日前将户口迁出,受让方先付定金1万元。之后,谭某在高桥社区查询时却意外发现,自己居住多年的住宅房户口竟然另有其人,并在谭某当初购买时已经落户了。而当初谭某也是通过二手房转让购买的房子,因为自己并不需要落户于此,也就没有查明这套住宅户口是否另有其人。

    由于户口迁移必须由本人提出,而在谭某住宅房户口下的人却是外省人,目前无法取得联系,因而使得谭某与徐某签订的合同难以履行。在与徐某协商无果后,谭某向城厢工商所申请调解。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谭某返还徐某定金1万元,另赔偿徐某违约金7000元,共计17000元,中介费则由徐某承担。

    本案提示:在房屋交易中,须与原房主协商好户口迁入(出)事宜,以免留下不必要的后遗症。
 ·上一篇文章: 签购房合同需防六大风险
 ·下一篇文章: 婚后还房贷 丑话说前头
发表评论 简洁回复    完整回复    查看本页面所有评论
昵    称 *
评论内容
*
版权所有:赣州搜房 2007 0797s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07005621号  搜房客服1 搜房客服2  
|赣州搜房网|赣州二手房|赣州房产|赣州房地产|赣州楼盘|赣州房源|赣州地产|赣州房屋中介|赣州房产评估|